弱视的疗效标准与治疗的最终目的是什么?
弱视的疗效标准为:
(l)无效:视力退步、不变或仅提高1行。
(2)进步:视力增进2行或2行以上。
(3)基本治愈:矫正视力提高至0.9或以上。
(4)治愈:经过3年随访,视力仍保持正常。
依上述标准可见,弱视经治疗视力恢复正常后,通过3年的追踪观察不变者才称治愈。而治疗弱视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双眼的立体视觉。立体视觉是人类对三维空间物体形状特征的认知能力。而正常的立体视觉的恢复必须具备:正常的单眼视力、双眼视轴平行、双眼运动协调一致的条件下所达到正常的视网膜对应。
因此,在弱视治疗过程中,首先是提高了单眼视力,当单眼视力基本正常之后(视力≥0.6),应该进行双眼视觉的训练,使双眼视轴平行,双眼运动协调一致,逐渐建立双眼的立体视觉。
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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