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此以后,考文垂终于成为一个她从未去过但想起来又异常心酸的地方。很多事情的开始,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;很多的事情的结束,也不过是一种突然醒来的觉悟。
他不知道怎样去表达她这样一种女孩,只能在记忆里渐渐将之遗忘。
认识她是在一个云淡风轻的午后,她坐在国贸附近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。戴着大而夸张的帽子,很瘦,瘦到无骨的那种嶙峋。吸引他的,是她脸上那种故作成熟的表情和一切都没有开始的茫然。像杜拉斯的《情人》。
同大多数中年人一样,他崇拜一切年轻的事物,特别是人。
也同大多数男人一样,他没有立即走上去。在这个人口过于众多的城市,你能见到很多让你瞬间倾心的异性,可是任何追求,都是成本太高。
于是他擦肩而过。
他第二次见到她,是她整整齐齐穿制服的样子。
原来她是公司PR部门的一个助手,怪不得之前看上去那样眼熟。然而她换了制服他一瞬间还是没有将她认出来。中午老老实实坐在工位上吃三文治,一抬眼,他们四目而视。
亚洲女孩,总是能有着这样齐整细致的美。他发现她们的头发永远可以挽得一丝不苟,乌黑的发色映着雪白的耳垂。
那天她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,束起马尾。侧脸莞尔接起电话,耳垂后,有一小块精致的蓝色纹身。
为什么要刺在那个位置?他想。
是什么图案?他又寻思。
从此以后,他心里就存了这样一些问题,一直想问,一直未曾开口。
他的很多朋友都有这样一个“ChinaDoll”。美丽的,温顺的,乖巧的,方便的。他却一直然而不愿意那样。内心有股浅浅的不屑。更多还是一种懒惰。英国人其实相对于东方人还是要懒些的,因为不用像出生在中国的人那么努力。人口少,竞争也相对小。
他的家乡,英国中部的考文垂,距离伯明翰20多千米,一个工业城市。这对她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。她对“外国”其实毫无概念,只知道那些大城市。考文垂,和伦敦或很相似吗?
但是他开始无来由地滋生这种“东方沉醉”。或许只是短暂的,或许只是莫名的,但至少,在那一刻,那种感觉无比清晰。
下班的时候,他总能看见她在专注地打字。目不斜视地望着面前的屏幕。他坚信他们前世似已相识。这样一个女子,如果下班总是不急着走,则必然是单身的。这样一个女子,如果还是单身,则必然是有些挑的。
然而他内心也有一种警惕。在北京,是有着一群中国女孩,会尤其喜欢跟外国人交往,想让他们带自己出国定居云云。这个国家,总还是会有人想逃离。
有一次他们一起出差去上海。那是在他们一起工作了两年以后。他的行动也够慢,他知道。
晚餐的时候他们碰巧坐在一起。然后是欢声笑语的酒桌喧哗。一个瞬间,别人都在高谈阔论的时候,他悄然对她说:“待会想不想吃夜宵?像张爱玲小说里的,那种弄堂的路边摊?”
她惊异于一个外国人竟然看过张爱玲。但她不知道那是他偶尔看见她桌上半合的一本书,去网上订的一本相同。
晚餐结束后大家在路上告别。人很多。他们慢慢的,慢慢的,从人群里退出、淡出,非常希冀没有人注意到他们。然后,终于,在下一条小马路的拐弯,她看见他在路灯下等她。颀长的身影被路灯拉得更长,在上海深秋的风中,宛如《半生缘》里的沈世均。
然后他们一起漫无目的地走在上海大街上,那是在静安区。许久,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处小摊子坐下。她在微凛的夜风中拢了一下自己的围巾,一种很强烈的“曼桢”的感觉。
夜晚的风,轻而凉,并且是黑色的。他看见她张口,将雪白小馄饨和紫菜一起吃下去。她轻轻地喝着汤。
“其实一直以来,我都很……”
他突然用英语说了出来,因为仿佛此时,只有自己的母语,才能表达他内心精确的意思。
她一句一句听着,仿佛早已知道,又仿佛极其讶异。然而那一瞬间,她突然想起郁达夫《春风沉醉的晚上》。尽管那分明不是春风,却也明白了那种“沉醉”。
后来,他把她Transfer到自己的部门,做了自己的助手。然后渐渐地公司里似乎都知道了这件事。她当然知道他在英国早已是有家的,英国中部的考文垂。但她只是固执地不愿醒来,长久做着一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。
这种感觉,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有一次,哪怕最后发现是假的,也终是有意思的了吧?任性是一个缺点,有时,它也是一种奢侈。
老板和女助手。他有时觉得自己还能再“俗套”一点吗?经常在心里忍不住这样讪笑自己。但他就是喜欢亚洲女孩的面孔。在英国,这样的人有一个特定的称呼,即喜欢Asiangirls的。否则他也不会申请去中国公干。
他的一个莫名其妙的“远东梦”,似乎终于似是而非地实现了。
她有的时候在听Klesza的歌,内心也不很自明。Whatislove?Babydon’thurtme,don’thurtme,nomore……
他真的给不了她任何承诺。也不想给她任何承诺。两个人在一起,本可以十分美好,为什么要给任何承诺呢?又或许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想,自己终究是不够爱她的。什么是爱情?他不知道,也不觉得自己结婚的妻子就是爱。当时只是因为在大学里,她怀孕了,所以毕业后顺理成章地结婚。他也不觉得街头相拥相抱的人都是love。也许,世间是究竟没有这些东西的。
他恨自己。他真的很恨自己。而人所谓的“恨自己”说到底也是无终的了。
毕业后,不像所有人的焦头烂额,她出奇轻松地找到了这份工作。然后就去上班。工作、单身、平淡如水,不知不觉的,一年就这样过去了。
她当时找工作的唯一标准,就要是外企。大学时学的是英语,一直以来,她就冥冥中想接触“外边的世界”。一种很强烈的“外国情结”。
她虽然从没有去过国外,却直觉自己是很喜欢那边的。
当时看王安忆的《我爱比尔》她也觉得很悲哀,那种盲目崇拜西方文化然后身体力行的故事她居然能从心底里理解。更喜欢外边“比较圆”的月亮,却忘了,有时“外国”只是中国人自己眼中的“外国”。而彼“外国”永远不是此“外国”。
她喜欢熨帖的红酒、一望无际的绿色和人烟永远稀少的感觉。她要有更便利的物质、更高级的文明程度,这一切,本身又有什么错呢?
一切是像命又不像命,像爱又不像爱。于是她沉醉进去了,像任何不切实际的女人。像“包法利夫人”。
他每次从英国回来,都为她带礼物。而她也明白每次的礼物,不过是一种补偿。因为每一件礼物,都代表着他在英国和妻儿相处的时光。他每次回英国的日子,她的心都在滴血。
很长一段时间以来,对于这种关系,她没有任何怨言。
于是他又有些看轻她。
难道是为了物质?他想。
或是想出国?有一天,他们在星巴克里见客户,他不自觉地又走了神。
Shedeservesbetter.他想。但是分手,也竟然是一段时间以内究竟不能的,无论他怎么样下决心。
终于,那一刻还是到来了。
他的妻子受不了他们长期分割两地,在英国已经得了抑郁症。医院跟踪治疗。所以,他必须得回去了。
只选了一家咖啡馆和她说这些最后的话。
很奇怪。他特意选了一个平凡的公众场所,大约也是怕她闹。
然而,她听完,不发一言,只是轻轻靠在他的肩头。
他的心头猛烈地颤动了一下。她能感到他心底的抖动。可是她仍然靠在他的肩膀上。她只需这样。她靠着。当时觉得如果一生一世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举动,她也能够、也甘愿,就这么重复下去。
他看见一滴透明的液体,无声滚落在他萨维尔街Bespoke的西装上。
“I’msosorry.”他说。
她讥讽地牵动了一下嘴角。
当时的旁观者从他们身后看,会看到这是一个穿黑色系带风衣的苗条女子,她的中国黑色长发,直垂腰部。保养精心,闪耀着健康浓密的光泽。
她身旁的外国人似乎终于决定了某件事,而无动于衷。
那一刻她终于发现自己或许是真的爱他的。哪怕没有名分,哪怕没有未来,哪怕,他如此犹豫。
他回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,她望着衣柜里的那一大堆礼物都无比深刻地感受到“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长满了虱子”。
渐渐的,她的那些高级时装也都一一过了时。她也再不轻易坠入一段感情。只求安分地结婚生子。
可是,至今,哪怕多年后的任何一刻,当她在任何一种场合、任何一种心情,听到“考文垂”三个字时,内心还是会产生一种巨大的震动。一种全然不顾的揪心的感觉。
然而地球另一端的那个已经完全消失的人,是不是早已将她忘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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