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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
—年全市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实施方案
我区青少年儿童近视、弱视、斜视等问题非常突出,约70%以上的家长和老师并不知晓屈光不正、斜视、弱视是眼疾病,还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,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治疗,造成视力持续下降,严重影响视觉健康发育,影响学习和生活。青少年儿童近视、弱视、斜视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国民素质的严重问题。
根据布小林主席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将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实现常态化的要求,自治区红十字会倡议,联合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、老牛基金会等单位,在建党周年前,继续在全区开展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,即开展“光明行”白内障复明行动、“光明行”青少年护眼行动。让贫困眼疾患者这一特殊困难人群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,能够享有健康和尊严,在建设健康内蒙古,助力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中发挥积极作用。通辽市实施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任务目标
(一)“光明行”白内障复明行动
扎鲁特旗红十字会年实施免费“白内障”复明手术至少25例。
(二)“光明行”青少年儿童护眼行动
扎鲁特旗红十字会年为贫困农牧民、居民家庭3~18岁青少年儿童进行视力筛查并建立档案,开展预防近视宣传教育活动;为至少25名贫困家庭真性近视青少年儿童免费配戴近视镜;为至少6名贫困家庭斜视青少年儿童免费实施矫正手术。
二、筛查和救助对象
(一)“光明行”白内障复明行动救助对象
1.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以及五保供养人员中的白内障患者;
2.城镇低保、优抚对象以及“三无人员”中的白内障患者;
3.因灾、因病和突发事件致贫并得到乡镇、苏木(街道)政府或村(嘎查)、社区认可,经公示无异议的白内障患者。
(二)“光明行”青少年儿童护眼行动筛查和救助对象
1.视力筛查对象为国家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3~18岁青少年儿童;
2.青少年儿童真性近视配戴近视镜和斜视的手术矫正治疗,救助对象为上述视力筛查出的3~18岁贫困家庭近视或斜视青少年儿童。家庭贫困符合以下条件:一是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;二是城镇低保、优抚对象家庭;三是因灾、因病和突发事件致贫家庭。
三、工作流程
一是前期摸底。扎鲁特旗红十字会通过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,在宣传的基础上开展白内障患者、3~18岁青少年儿童眼疾患者的报名登记工作,与当地卫生计生局等相关单位联系了解白内障、3~18岁青少年儿童眼疾发病情况,最后将情况汇总报通辽市红十字会。
二是初筛。根据报名登记情况,由手术医疗队深入项目地免费筛查白内障、3~18岁青少年儿童眼疾患者,确定手术对象。指导当地社区及幼儿园、学校建立3~18岁青少年儿童的视力筛查档案,并进行眼健康宣传教育。
三是贫困筛查。对初筛的拟受助对象进行贫困家庭筛查。由所在乡镇(苏木)、街道办事处或村(嘎查)、社区根据贫困救助标准出具贫困证明,最后确定受助对象,同时要进行公示。
四是实施医疗救助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白内障、3~18岁青少年儿童斜视患者免费实施手术,对3~18岁真性近视青少年儿童免费配戴近视镜。
五是回访。手术治疗和配戴近视镜1个月后对受助对象进行回访(要求电话回访%、在此基础上入户回访30%),通过回访进一步了解患者治疗后恢复情况及群众意见,为不断改进项目操作方法提供依据。
附件2
患者须知
患者需要准备以下手续,缺一不可:
(一)五张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
(二)八张一寸彩色照片(免冠)
(三)户口本复印件三张(本人页)
(四)身份证原件
(五)户口本原件
(六)农村合作医疗卡(本)
(七)红十字会申请表(同时盖有红十字会和村委员会公章)两张
(八)患者所在村委会(居委会)开具的贫困证明并盖章(两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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